湖南高考的总分是 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150分
300分
在“3+1+2”新高考模式下,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因此,无论是传统文理分科还是“3+1+2”模式,湖南高考的总分都是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