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构成: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各科目满分及计入方式:
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等级分说明:再选科目的等级分根据考生在该科目考试中的原始分数在全省考生中的排名情况,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赋分,赋分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总分构成:高考总分通常为750分。
各科目满分及计入方式: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每门科目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共计450分。
考生还须在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并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分值为100分。
此外,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也有地区直接以原始分计入),每门科目的分值均为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总分构成:高考总分因省份而异。
各科目满分及计入方式:
海南省:高考满分为900分,其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原始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另外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原始满分100分,同样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
浙江省、北京、天津、山东等地区:高考满分则为750分。
上海:高考满分为660分。
建议
了解所在省份的高考模式:不同省份的高考模式不同,总分计算方式也有所差异。考生和家长应详细了解所在省份的高考政策,以便准确计算总分。
关注赋分制度:在“3+1+2”和“3+3”模式下,再选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分形式计入总成绩,这对考生的成绩有一定影响。考生应关注赋分规则,争取在再选科目中取得较高等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