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这三门科目的原始分数各为150分,总计450分。
这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的原始分数为100分。
这四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作为选修科目,按照等级赋分制计算分数。每门选修科目的满分也为100分,但实际计入总分的分数会根据考生在选科中的排名进行二次赋分。
因此,高考总分是这六门科目成绩的总和,具体计算公式为:
[ text{总分} = text{语文} + text{数学} + text{外语} + text{物理或历史} + text{化学/生物} + text{政治/地理} ]
建议考生在准备高考时,重点复习这六门科目的知识点,并了解等级赋分制的具体规则,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取得最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