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总分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物理/历史(1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2门):满分100分,以等级赋分计入总分。
总分计算方式
物理/历史(原始分)+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级分)= 750分。
补充说明
不同年份的满分分值保持一致,未提及其他改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