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各省高考总分的基本情况如下:
文科类:语文150分 + 数学75分 + 英语150分 + 政治100分 + 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技术(选考科目)= 650分
理科类:语文150分 + 数学150分 + 英语150分 +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700分
*注:部分省份存在差异,如广东900分、广西1200分等,但全国大部分地区仍以750分为主。
分省特殊说明
- 广东省: 2006年实行900分制,文科750分(含语数英+政史地/理化生),理科950分(含语数英+理化生)。 - 江苏省
- 浙江省:2006年分文理科,文科750分(语数英+文综),理科750分(语数英+理综)。
- 湖北省:2006年实行"3+3"模式前,采用750分制(语数英+文综/理综)。
- 湖南省:2006年分文理科,文科750分(语数英+文综),理科750分(语数英+理综)。
建议
由于不同省份存在分科考试和总分计算差异,建议考生查询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手册》或官方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