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各科总分及计分方式如下:
一、总分结构
- 3门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 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 每科100分,共200分 二、科目分值说明统一高考科目
- 采用全国统一命题,满分均为15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100分(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2门,每门100分(按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三、示例计算(以某省为例)
若考生选择物理为首选科目,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150 + 数学150 + 外语150 = 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100 + 化学80(等级分)= 180分
总成绩: 450 + 180 = 630分(未考虑等级转换分)
四、其他说明
等级转换分:部分省份(如江西)将再选科目的等级分转换为100分制,具体转换规则因省而异。
考试安排:外语科目通常分两次考试,成绩取其中一次计入总成绩。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统一高考及部分省份的计分规则,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