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科目设置和分数构成如下:
一、科目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这三门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考科目
- 文科生需从政治、历史、地理中选2科(共300分)
- 理科生需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2科(共300分)
- 部分省份(如上海)实行6选3模式,含选修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满分100分(部分地区150分)。
二、总分计算
全国大部分省份: 语数外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特殊省份:
上海:6选3模式,含选修科目,总分可达660分
浙江:10选3模式,含选修科目,总分可达1000分
三、其他说明
分数计算:各科成绩独立,采用等级赋分制后,最终成绩由原始分换算为等级分
录取依据:高校根据考生总成绩、志愿及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录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高考模式,具体分省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考生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