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文化总分为 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其中:
- 语文、数学、外语采用全国统一命题,以 原始分
计入总成绩。选考科目
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作为 首选科目(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作为 再选科目(满分各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总分计算示例: 若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150分),再选科目为化学(85分)、生物(78分),且等级转换后总分为265分,则总成绩为: $$150(物理) + 265(化生) = 415 text{分}$$ (注:实际计算需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等级转换规则为准)。 补充说明
湖南高考采用"3+1+2"模式,不区分文理科,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满分300分,整体满分仍为750分。- 近年来文科总分保持750分,但单科难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