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博士生的考试内容因院校、研究方向及专业不同存在差异,但通常涵盖以下核心模块:
一、主科考试
乐器演奏/制作:多数院校要求考生具备演奏或制作技能,如钢琴、小提琴等。
面试/口试:包括专业知识问答、研究计划展示、文献综述等,部分院校要求现场演奏或演唱。
二、综合考试
专业理论:和声、曲式、配器、复调等基础理论。
音乐史与分析:中西方音乐史(含听辨)、作品分析(风格、结构、表现手法)。
跨学科知识:材料学、音响学、机械制图等(常见于器乐或作曲方向)。
三、外语能力
英语/第二外语:笔试(如托福、雅思)或实际应用测试,考察阅读、写作、口语能力。
四、研究能力
文献综述/研究设计:分析研究现状、提出研究问题、设计实验或田野调查方案。
原创作品集:部分方向要求提交个人创作作品,展示风格与创新能力。
五、其他要求
特定方向考核:如作曲方向需考作曲理论、综合基础;电子音乐方向需材料学、技术理论等。
提交材料:演奏CD、研究计划书等,具体依院校要求。
总结:考试以专业技能与理论结合为主,建议考生提前咨询目标院校,明确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