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中初中招生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一、招生原则
全体初中招生均实行免试政策,不进行学科测试或面试选拔。
按户籍相对就近入学
以户籍或学籍为依据,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划片分配到指定学校。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划片范围
不同年份的划片范围有所调整,例如2019年新校区划片范围为福清市特定街道(如音西街道融音、福和等社区),2021年则进一步明确音西、龙山等街道的定向录取范围。
招生对象
- 户籍或学籍在福清市且在本市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核
- 家长需在指定时间(如2021年6月)通过学校或教育局渠道提交材料。
- 审核重点包括户籍/学籍有效性、就读证明等。
录取方式
- 定向生录取: 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定向名额,在统招生投档线(如493.5分)下20分内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 剩余指标调整
- 跨镇(街)升学:户籍跨镇(街)的学生需办理跨镇(街)录取手续,提供就读证明。
- 录取通常在7月完成,具体时间因年份和招生计划略有差异。
- 录取结果公示后,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户籍变动:
城区户籍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迁入,逾期按原户籍安排。
特殊情况处理:如长期在外就读,需提供完整就读证明办理跨镇(街)录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具体以当年教育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