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的排列规则主要依据考生总分及科目成绩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排名原则
所有考生按 高考总分
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分越高排名越靠前。分科成绩递减排序
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以下科目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口试成绩);
- 文科综合(文史类)或理科综合(理工类);
- 外语单科成绩(文科/理科考生)。
二、特殊排序规则
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以 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后的总分数参与排名。
平行志愿投档
在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按排位高低录取;同一分数段考生按志愿顺序投档。
专业类别差异
- 艺术类考生需参考 综合分(含艺考成绩等);
- 体育类考生可能参考 专业成绩或综合分。
其他因素
部分省份可能结合考生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 生源地高中平均分进行二次排序。
三、排名流程示例
计算总分: 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文综)或生物、化学、政治、地理(理综)四科原始分累加,再结合选考科目赋分后得出。2. 初步排名
四、注意事项
省份差异:不同省份对选考科目赋分规则、加分政策及排名细则存在差异,需以本省《招生计划手册》为准。- 排名影响:排名不仅影响录取结果,还可能影响高校专业选择(如平行志愿投档时的专业匹配度)。
以上规则综合了全国高考的通用逻辑,具体操作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