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顺序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具体以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主:
通过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单科成绩递进
- 若三科成绩相同,比较语文+数学合计成绩,高者优先;
- 若语文+数学仍相同,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 若语文、数学均相同,则比较英语成绩,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特殊类型考生区分
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区分标准,成绩高者优先。
志愿顺序影响
在平行志愿中,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若志愿排名相同,则按上述成绩标准继续比较,最终通过随机代码或抽签决定。
说明:
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差异,但上述规则为全国通用的高考录取原则。例如,广东省明确将“排位”作为核心依据,而其他省份可能侧重单科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