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考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外语含笔试120分和听力30分(两次听力取最高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300分) - 首选科目: 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二、等级分转换规则
等级划分
将考生群体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A等15%、B等35%、C等35%、D等13%、E等2%。
赋分区间
每个等级对应100分区间,具体为:A(14-10分)、B(9-13分)、C(8-8分)、D(7-7分)、E(6-6分)。
计算公式
[
Y_0 = frac{(X_0 - X_1)}{(X_2 - X_1)} times (Y_2 - Y_1) + Y_1
]
其中,(X_0)为考生原始分数,(X_1)、(X_2)为等级区间下限,(Y_1)、(Y_2)为对应等级分区间下限。
三、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5~15分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幅度由当年招生计划确定。
四、注意事项
选择性考试科目需在当年报名前完成合格性考试,不合格者无法获得等级分。- 各科成绩当年有效,不可跨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