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录取方式主要遵循“两依据、一参考”模式,结合平行志愿投档和“专业(类)+院校”志愿设置,具体流程如下:
一、录取原则
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则参考语文成绩等次级指标。
按考生填报顺序依次检索志愿,将最优选项优先投档。
各批次平行志愿仅进行一次投档,未录满才开放征集志愿。
二、志愿设置
专业(类)+院校模式:每个志愿对应一所院校的特定专业或专业组,不设专业调剂。
院校专业组模式:考生先选院校,再在院校划分的专业组内选择专业,调剂仅限同一专业组内。
三、投档流程
省招办根据高校计划和分数线调整录取比例,形成最终投档名单。
按考生总分和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档案定向匹配院校专业。
四、录取依据
统一高考成绩:核心依据,占主导权重。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部分省份作为补充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高校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需结合专业选科要求,避免因科目不匹配导致落榜。
服从调剂可增加跨专业录取机会,但仅限同一专业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