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常规批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
常规批包含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科、专科招生,是录取的最后批次。
志愿填报方式
- 分段填报: 共安排3次志愿填报,分批次开放。 - 志愿单位
- 志愿数量:每次最多填报96个志愿,可填满或部分填报。
二、录取原则与规则
- 所有考生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
- 同分考生按以下顺序投档: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次高分,直至分出录取资格。
专项计划投档
-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包含在96个志愿内,考生可在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
- 若第1次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在后续志愿中继续填报,直至录取或志愿用完。
投档比例与院校匹配
- 山东省属高校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高校按其确定比例投档。
- 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同一批次志愿。
三、其他注意事项
艺术类特殊要求: 艺术类考生需注意本科批与专科批的录取规则差异,部分专业有额外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 信息查询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招生政策,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