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档案目录的填写需根据档案类型和规范要求进行,主要分为文书档案、学籍档案、人事档案等类别,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文书档案目录填写规范
包括序号、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密级、页数、备注等。
- 序号:
按归档顺序编号;
- 档号:需与档案名称一致,格式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编制;
- 文号:发文字号(无则不填);
- 责任者: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 题名:文件标题,无则自拟;
- 日期:文件形成时间(批复文件以批复日期为准);
- 密级:按实际标注填写;
- 页数:每份文件总页数;
- 备注:需说明特殊文件情况。
- 采用A4横向版式,页边距规范;
- 电子表格需使用系统生成或专用模板。
二、学籍档案填写规范
基本内容
包括照片、在校学籍变动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
- 照片: 一寸双面胶贴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 在校学籍变动情况
-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基本信息;
- 主要社会关系: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信息。
- 休学期间需单独标注“休学”;
- 复学后信息需更新至实际院部及专业。
三、人事档案目录填写规范
分类要求
按思想、制度、收集归档、整理装订、设备建设、信息化管理、服务资源、信息挖掘等8个维度分类。
- 收文类: 教育局、校领导、教务处等文件; - 发文类
- 教学常规类:学生成绩、课程表、教师教案等;
- 学生类:考试成绩、竞赛获奖、社会实践记录等。
- 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信息完整;
- 敏感信息需保密处理。
四、通用注意事项
格式统一:
纸质档案需使用统一定制表格,电子版需符合档案管理系统要求;
填写前需核对文件真实性,避免遗漏或重复;
纸质档案需防潮防虫,电子档案需定期备份。
不同类型的档案目录需分别遵循其专项规范,建议在填写前咨询档案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