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录取方式主要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原则,采用“专业(类)+学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模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依据
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成绩构成,是主要录取依据。
考生自主选择的三门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等)的成绩,用于衡量学科能力。
作为辅助参考,包含高中阶段品德表现、学业水平、社会实践等综合信息,可能影响特殊类型招生(如强基计划)。
二、录取模式
- 考生需填报“院校+专业(类)”组合,每个志愿对应具体院校和专业。
- 投档时按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一院校内部按专业排序。
“院校专业组”模式
- 以高校为基准,将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合成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对应一组投档线。
- 考生填报时无需单独选择专业,系统按专业组进行投档,专业调剂仅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
三、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 同一批次内,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 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检索,先匹配的志愿优先录取。 考生档案仅投至符合志愿的院校,未录满时才开放征集志愿。 仅限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不可跨组。 四、志愿填报建议 采用“冲、稳、保”策略,将最想去的学校和专业放在前面,同时搭配录取概率较高的院校。 结合高校往年录取数据、一分一段表及位次,合理设置志愿梯度。 若分数未达理想专业线且不服从调剂,可能退档,需关注征集志愿。遵循志愿:
一次投档:
专业调剂:
策略规划:
数据参考:
服从调剂:
五、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类型招生:强基计划等特殊项目按综合成绩录取(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地域偏好:部分考生可能根据城市发展前景选择目标城市,但需结合自身分数和职业规划。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大部分实行新高考改革的地区,具体细则可能因省份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考生参考本省《招生计划手册》及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