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总分为 750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 150分,三科总分为 450分。
选考科目
- 考生需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选择3门,每科满分 100分,总分为 300分。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和选考科目等级分(300分)组成,采用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注意事项
选考科目成绩需转换为等级分后按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外语科目包含笔试(120分)和听力考试(30分),均计入总成绩。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确保与最新考试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