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初试科目设置如下:
一、声乐方向
- 曲目要求:
自选歌曲2首(限美声、民声),其中1首需与报名时确定曲目相同。
- 演唱要求:背谱演唱,两首曲目内容、风格需不同。
- 曲目要求:
演唱报名时确定的2首曲目中未演奏的1首,且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二、器乐方向
- 乐器选择: 自选非钢琴类器乐作品1首。 - 演奏要求
- 演奏要求:
演奏2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如奏鸣曲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可要求演奏某一部分。
三、乐理与视唱练耳
乐理:考查基础音乐理论(如音程、和弦、节奏等),考试时间60分钟,要求达到《乐理》B级水平。
视唱练耳:包含新谱视唱(五线谱,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和听写(如单音、旋律音组、和弦等),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内容:具体曲目范围需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建议考生提前联系导师确认。
成绩要求:初试成绩需达到专业计划数的4倍且不低于60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年份的考试要求,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