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河北高考总分 750分,具体分科及满分如下:
一、分科结构
统一高考部分
-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150分,共450分。
选择性考试部分
-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满分各100分(采用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
二、总分计算示例
若考生选择物理为首选科目,数学、英语各150分,再选政治、地理各100分,则总分为:
150(语文) + 150(数学) + 150(英语) + 100(物理) + 100(政治) + 100(地理) = 750分。
三、注意事项
2006年尚未实行新高考改革,仍采用传统分科模式,不存在“3+1+2”模式;
当年文科总分为65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总分为700分(含物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个来源,可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