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是考生在高考中所有科目的总成绩,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如下:
一、传统高考总分结构(全国统一考试)
-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共450分。
文科/理科综合
- 文科: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满分300分。
- 理科: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满分300分。
选考科目
- 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
传统高考总分: 450(基础科目) + 300(文综/理综) + 300(选考科目) = 1050分
二、新高考总分结构(部分地区改革)
-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共450分。
选考科目
-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
新高考总分: 450(基础科目) + 300(选考科目) = 750分
三、其他说明
成绩计算方式
- 各科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例如数学成绩占基础科目总分的30%、选考科目总分的25%等,具体比例因地区和高校政策而异。
特殊分数类型
- 部分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可能将总分称为“特征成绩”,包含高考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如加分、专项计划分等)的总和。
- 需注意区分“实考分”与“特征成绩”的概念,避免混淆。
录取参考
- 总分是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部分高校将总分作为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第一排序依据。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统一考试及部分地区的改革情况,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