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落户请示函的填写,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基本信息栏
留学生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教育背景(学校名称、学位名称、毕业年份)等。
回国信息
出国前学校、出国年份、留学国家、大学名称、专业及学位。
回国后情况
回国日期、工作单位名称、接受理由(如专业能力、工作经验)。
二、核心内容要求
信息一致性
所有填写内容需与落户材料、申请表完全一致,包括时间节点、单位名称、地址等。
回国后简历
按时间顺序补充所有工作经历,包括留学前后的工作内容、任职单位及时间。
家属情况
- 未婚:配偶、子女信息栏填写“无”;
- 已婚:需说明配偶随迁情况(如不符合条件则填写“不符合随迁条件”)。
三、特殊说明
社区公共户
若落户为社区公共户,需填写“户口落上海市社区公共户,所属居住地派出所”,无需具体住址。
档案管理
- 单位有档案保管权则填写单位名称;
- 无权限则填写人才服务中心名称。
授权声明
单位需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并授权相关部门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请示函无需打印盖章,直接复制粘贴至系统供审核;
上报前需确认单位HR及受理点信息准确性;
若留学生已注销国内户籍,需注明注销时间及原户籍地址。
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留学生及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提前与单位HR及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