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考总分750分,采用“3+1+2”模式,具体构成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计450分。外语包含听力考试30分,但听力成绩不单独计入总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科,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满分各100分,采用等级赋分计入总分。
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科,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
总分计算
统考科目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