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高考总分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湖南实行 新高考3+1+2模式
,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100分),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门100分),另加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含听力30分,笔试120分)。分值分布
-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科目为考生自主选择,每科100分,共300分。
- 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笔试120分,但听力成绩不计入总分的计算。
总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总分(即750分)。
注意:
部分早期信息提到"文综/理综各300分"的旧分制,属于2014年之前的考试模式,现高考已全面实行新高考改革,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以最新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