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全国高考总分为 750分,采用文理科分科考试模式。具体信息如下:
总分结构
-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每科150分,总分750分。
-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50分,总分750分。
考试模式
- 采用“3+2”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公共科目(“3”),文科加考政治、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化学(“2”)。
科目差异
- 文科数学不涉及三角函数、反三角函数、方差等理科内容,难度相对较低。
录取情况
- 全国高考人数241万,录取率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