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招教师初试科目通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笔试科目
- 核心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 作用:考察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职业素养
学科专业知识
- 根据报考学科确定,如语文、数学、英语等,重点考查专业理论及应用能力
- 作用:评估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
- 覆盖范围:法律、科技、人文常识、时事政治、天文地理等
- 作用:检验综合素养与政策理解能力
二、考试形式
笔试: 通常为三科组合(教基+公基、教基+学科、公基+学科等),部分地区可能单独考查教育理论或公共基础
面试:包括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重点考察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及应变能力
三、注意事项
具体科目可能因地区、学校类型(如幼儿园、中小学)而有所差异,需以招聘公告或官方文件为准
教育理论基础与学科知识是通用科目,公共基础则根据岗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