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高考总分根据学科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理科
总分:710分
科目构成:
语文:120分
数学:120分
英语:100分
物理:100分
化学:100分
政治:100分
生物:70分
二、普通文科
总分:640分
科目构成:
语文:120分
数学:120分
英语:100分
历史:100分
地理:100分
政治:100分
补充说明
1. 当时数学试卷包含20分附加题(微分与极限),但该部分不计入正式总分,仅作为考生分数相同的参考依据。2. 与1984/1985年相比,理科总分由690分增加至710分,主要由于生物科目分值从50分调整为70分。3. 北京地区的高考总分与全国统一分数线一致,理科和文科的科目设置及分值标准相同。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个来源,可信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