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高考总分 750分,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全国统一科目
- 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共450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文科:政治、地理、历史各100分,共300分。
- 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或物理、化学各120分、生物60分,共300分。
补充说明
不同省份存在科目组合差异,例如重庆实行"3+小综合"模式(语文、数学、英语+1科),总分为750分;上海采用"3+综合+1"模式,总分为630分。- 2004年高考已实行全国统一卷,但部分地区仍保留科目调整历史。建议考生结合所在省份的考试政策进一步确认具体科目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