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赋分后的总成绩仍为 750分,但计分方式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采用 原始分
计入总成绩。选考科目(2门,满分300分)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采用 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 = 统一高考科目分数 +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 满分
二、等级赋分规则
- 4门选考科目中,每科满分100分,但实际赋分范围为30-100分。
- 例如:原始分95分的考生,若排名全省前4%,可能被赋分为100分;若排名前10%,可能被赋分为91分。
转换方法
- 采用 分段线性转换,将考生成绩从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具体公式为:
$$F = 86 + frac{15}{100} times (X - 55)$$
其中,$X$为原始分,$F$为转换后的等级分。
特殊情况处理
- 零分考生: 若选考科目成绩为零分,则该科目等级赋分为零分,不影响总成绩。 - 人数占比机制
三、示例说明
以某考生为例:
思想政治:原始分86分,排名全省前4%,转换后等级赋分为100分;
数学:原始分120分(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英语:原始分11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考科目总成绩:100(思想政治) + 120(数学) = 220分;
高考总成绩:450(统考) + 220(选考) = 670分(注:实际案例中需根据具体排名计算)。
四、注意事项
全省考生按分数排名分为5个等级,具体分数区间可能因省份略有差异;
部分省份(如黑龙江)对选考科目人数不足的情况有特殊保障机制,但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类似动态调整规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省新高考政策,具体实施细节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