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采用"3+1+2"模式,总分为 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部分(30分)和笔试部分(12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2门,每科100分)
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1门。该科目成绩以等级分(100-100分)计入总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 = 统一高考3科原始分 + 选择性考试2科等级分
例如:语文150 + 数学150 + 外语150 + 选考科目100 + 选考科目100 = 750分。
三、其他说明
考试时间: 通常在每年6月7日至10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当年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分数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