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总分与赋分的关系,综合权威信息说明如下:
一、高考总分构成
高考总成绩由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和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 750分。选考科目赋分规则
- 采用 等级赋分制,将考生按分数排序后划分21个等级,每级3分。
- 赋分起点为40分,满分100分。例如:
- 全省排名前1%:赋分100分;
- 排名37%-43%:赋分76分;
- 排名前4%:赋分94分。
二、赋分与原始分的关系
非选考科目(语数英): 直接按 原始分
选考科目:需将原始分转换为 等级分后计入总成绩,转换规则基于全省考生排名。
三、示例说明
学生甲:物理80分(原始分),全省排名前1%,赋分100分,总成绩=450(语数英)+100(物理)=550分。
学生乙:历史80分(原始分),全省排名37%-43%,赋分76分,总成绩=450+76=526分。
四、注意事项
赋分依据考生在全省的相对位置,而非某一次考试的绝对分数。
不同省份对选考科目及赋分规则可能略有差异,需以本省最新政策为准。
综上,高考总分由基础分与赋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但最终成绩仍以750分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