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总分750分,采用"3+3"模式,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考生自主选择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总分计算示例
若考生在统一考试中取得语文140分、数学145分、外语1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100分、化学80分、生物90分),则总分为:
$$450 + (100+80+90) = 720 text{分}$$
(注:等级分需根据具体评分标准换算为100分制)。
政策说明
该模式自2014年实施以来保持稳定,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内容与全国统一,选择性考试科目则由考生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