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教授的称呼方式因国家、文化背景及场合而异,以下是主要规范:
一、通用称呼方式
- 知道全名时使用“Professor [姓氏]”(如Professor Smith)
- 拥有博士学位时使用“Dr. [姓氏]”(如Dr. Smith)
姓氏+尊称
- 不知道全名时使用“Mr./Ms./Mrs./Miss [姓氏]”(如Mr. Smith)
二、地区差异
英语系国家(美国/加拿大)
- 学生可称呼“Professor”或“Dr.”,非正式场合可直接用名字
- 助理教授等职称需单独标注(如Associate Professor)
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 “Professor”仅用于正教授,其他职称需单独说明
法国
- 直接称呼“Monsieur/Madame Lastname”(如Monsieur Smith)
德国/荷兰
- 需使用具体职称(如Privatdozent、Professor)
三、注意事项
尊重教授意愿
- 若教授明确允许直呼名字,可遵循指示
避免使用“先生”“女士”
- 除非教授未婚且明确接受,否则避免使用“Mr./Mrs./Miss”
正式场合规范
- 书信或初次见面建议使用职称+姓氏,避免使用昵称或非正式称呼
总结:
优先使用教授的职称和姓氏,结合具体文化背景调整。不确定时以教授要求为准,确保尊重与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