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处理移民款需根据款项性质和来源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 共同财产移民款
若移民款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如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生活支出等),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即使对方不配合,也可通过诉讼要求分配。
通常需通过国内银行账户办理,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后可直接使用ATM或柜台取款。
二、 个人财产移民款
若移民款为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仅因个人移民行为转移且无共同贡献,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按原支付方式或通过移民国驻华使领馆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
三、 特殊情况处理
户口未迁移:若移民款与户口挂钩(如某些地区按户口发放),离婚后未迁移户口者仍可能享有权益。
协议约定争议:若离婚协议对移民款归属有明确约定,且不存在欺诈等法定撤销情形,可按协议执行。
建议:具体操作前需结合移民款性质、来源及当地政策,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移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