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计算方式因地区和考试模式不同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全国通用模式(以"3+1+2"为主)
-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直接计入总分。 - 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直接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计入总分。
- 将考生按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15%)、B(35%)、C(35%)、D(13%)、E(2%)五个等级。 - 赋分区间为:A(100-86)、B(85-71)、C(70-56)、D(55-41)、E(40-30)。 - 通过公式:
$$
T = frac{(Y_2 - Y)}{(Y - Y_1)} times (T_2 - T_1) + T_1
$$
计算转换后的等级分(四舍五入)。
总分计算
- 总分 = 必考科目(450分)+ 首选科目(100分)+ 再选科目(200分)= 750分。
二、部分省份特殊模式(如山东)
科目构成
-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直接计入总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
总分计算
- 总分 = 必考科目(450分)+ 选考科目(300分)= 750分。
说明
等级赋分是部分省份(如四川)的特色,其他省份可能直接采用原始分。- 具体计算规则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建议考生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