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东)高考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分构成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首选科目
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成绩。等级分通过转换原始分数为A、B、C、D、E五个等级(比例约15%、35%、35%、13%、2%)后计算。
二、计算方式
总分 = 必考科目总分(450分) + 首选科目卷面分(100分) + 再选科目等级分(200分)。
三、注意事项
选考科目等级分计算公式:
$$
Y = T times frac{(Y1 + Y2)}{(T1 + T2)}
$$
其中,$Y$为原始分,$T$为等级分数,$Y1$、$Y2$为原始分区间下限,$T1$、$T2$为等级分区间下限。
最终成绩由文化课成绩(630分)和选考成绩(120分)共同决定,用于综合排名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