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主要由教育考试院决定,具体流程和规则如下:
教育考试院是高考录取的核心决策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制定录取规则并实施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
- 平行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填报多所高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 顺序志愿:考生按顺序填报高校,一旦被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志愿。 - 征集志愿:针对未被录取考生,考试院会开放补录机会,考生可再次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
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填报多所高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 顺序志愿
在极少数情况下,高校可能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如特长、科研能力等)破格录取。例如,某考生因数学天赋突出被兰州大学破格录取,但此类案例属于特例,不影响整体录取机制。
总结:
高考录取以教育考试院为主导,遵循既定规则,特殊案例需结合高校自主选拔标准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