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后的录取方式主要围绕“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展开,具体特点如下:
一、录取依据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考生自主选择3门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等),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
参考学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竞赛获奖、社会实践、艺术体育特长等。
二、录取模式
分科录取
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划线、投档。例如,数学、物理考生与历史、政治考生分别录取。
院校专业组投档
- 志愿设置: 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个志愿对应一所院校的多个专业(如数学+物理、历史+政治)。 - 投档原则
- 调剂机制:若考生分数未达专业线但服从调剂,可能被其他专业录取。
三、录取流程
- 将考生按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 根据位次将考生分到高校的招生计划中,档案按分数从高到低检索投档。
投档与录取
- 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往高校,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录取。
- 录取后进行现场确认,办理入学手续。
四、特殊说明
艺术类/体育类: 不区分首选科目,按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
录取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非整数部分向下取整。
五、考生建议
1. 仔细研究目标高校的“院校专业组”设置,匹配选考科目。
2. 填报志愿时勾选“服从调剂”选项,增加被录取机会。
3. 参考近3年该校在本省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合理定位。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新高考政策,具体操作可能因省份略有差异,建议考生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