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考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录取实践:
一、分科类考试体系
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采用原始成绩计入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听力不计入)。
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 物理/历史(2选1),满分100分,计入文化总成绩。 - 再选科目
二、录取原则与模式
- 排序规则:
- 先按考生特征总分(文化总成绩+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 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 投档规则:
- 按志愿顺序检索,先匹配分数最高的志愿;
- 若某志愿缺额,继续检索下一志愿,直至投档满额。
- 依据“志愿优先”原则,先投第一志愿,未录取则依次投第二、第三志愿。
三、批次划分
普通类批次:
包括本科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A/A1/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高本贯通批、专科(高职)批,文史/理工分科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如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单独划线录取,优先于普通类。
艺术类/体育类:统一按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校考)录取,不区分首选科目。
四、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专科(高职)按首选科目组合分别划定控制分数线;
特殊类型招生(如强基计划)按专项计划分数线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平行志愿需从“最优选到最差选”,避免因顺序不当失去录取机会;
- 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序,建议结合自身分数与位次综合填报。
- 先投档后录取,投档结束即结束;
- 未被录取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