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的录取分数由 选考科目成绩与高考总成绩共同决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新高考模式概述
新高考采用"3+1+2"科目组合模式(部分地区存在差异,如物理/历史二选一、物理/生物/化学/历史四选二等):
语文、数学、英语(语数英满分150分,共450分)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100分),再从政治/地理/生物/化学中选2门(每门100分,共200分)
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原始分转换为100-100分的等级分
二、录取原则
- 高校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 同分考生按 位次
(即排位而非分数)排列- 例如:物理类考生甲(120分)优先于物理类考生乙(115分);若甲、乙分数相同,则甲先被录取
专业分配规则
- 分数清: 按分数从高到低为考生分配专业,专业内按志愿顺序录取 - 专业级差
- 服从调剂:考生未选择的专业,若该专业有空缺且考生服从调剂,则安排该专业;若不服从则退档
三、分数线计算示例(以山东为例)
普通类分段线:采用1:1.2的比例划线,例如本科一段线为本科计划数的1/1.2,二段线为本科+专科计划总数的1/1.2
艺术类与体育类:分别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准,按比例划定文化控制线
四、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不同高校的分数线存在差异,需结合本省招生计划和考生分布综合分析
建议考生结合兴趣、职业规划及高校专业要求,合理填报志愿顺序
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获取最新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以上规则综合了分数与志愿,既体现了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评价,又保留了分数优先的录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