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考总分为 750分,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全国统一高考部分
- 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
选择性考试部分
- 文科考生选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生选择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满分300分。
考试模式说明
自2016年起,湖南省全面实行“3+1+2”新高考模式,考生需从3门全国统考科目中选3门,从2门选考科目中选2门。- 2024年改革后,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但满分仍为100分/科。
总分计算示例
文科考生总分 = 450(语数外) + 300(文综) = 750分
理科考生总分 = 450(语数外) + 300(理综) =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