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长安镇外地学生初中借读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学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就学条件;
2. 在长安镇有合法暂住证明;
3. 经家长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
二、所需材料
乡级政府或教体局开具的借读证明;
转学证明、学籍档案;
暂住证明;
父母身份证、居住证等。
三、办理流程
向长安镇所属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学校初审材料并报教体局审批;
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建立学籍。
四、学籍管理
学籍保留在原校,借读期间成绩、奖惩等由长安镇学校记录;
毕业考试需回原户籍地参加。
五、注意事项
借读期间不得变更年级;
需在学期初、末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