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旷课处分标准如下:
一、基本计算规则
一天旷课按实际授课时数计算,最低不低于6节课。2. 累计标准:
- 16-23节:警告处分;
- 24-31节:严重警告处分;
- 32-39节:记过处分;
- 40-49节:留校察看处分;
- 50节以上:开除学籍处分。
二、特殊情形处理
未经批准离校或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旷课论处。- 同一科目旷课3节及以上可能取消考试资格。
三、其他规定
课堂违纪行为(如睡觉、玩手机)首次提醒两次后按旷课6节计算。- 夜间21点后寝室禁止聚集打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