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考的总分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和笔试12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任选3门,每科原始分满分100分,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成绩(等级分满分100分)。例如:
- 物理、历史等2门科目直接使用卷面分;
-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采用等级分(等级赋分)。
总分计算公式
总成绩 = 统一考试科目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750分。
补充说明
等级分转换规则:将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8个等级区间,对应不同分数段。- 录取时以考生位次(全省排名)为依据,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山东夏季高考的计分规则,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