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安徽省高考声乐(音乐类)的总分及构成如下:
声乐总分
声乐作为音乐类主项考试科目,总分为 90分,占专业总分的42.86%(210分)。
分值构成
声乐或器乐(90分)
- 考试形式:演唱自选歌曲2首(可伴奏或清唱)
- 评分规则:因时间过长可终止考试
其他考试科目
- 副项(声乐或器乐):60分
- 视唱:20分
- 练耳:30分
- 乐理:10分
注意事项
声乐属于音乐类统考模块五,其专业成绩在综合分计算中占比为75%;
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