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高考总分与全国统一标准一致,为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计450分。
选科成绩
- 物理类:物理100分 + 任意两门选修科目(如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各100分,共300分。 - 历史类:历史100分 + 任意两门选修科目(如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各100分,共300分。
物理100分 + 任意两门选修科目(如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各100分,共300分。 - 历史类
无论选科类别,主科与选科总分均为750分。
说明:
兴县作为普通高考地区,采用全国统一的高考模式(3+3或3+1),总分计算方式与上述标准一致。- 部分省份(如上海、江苏)采用不同模式,但兴县未提及此类特殊规定,故按全国统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