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考总分75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这三科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
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满分100分,直接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
统考科目450分 + 选考科目300分 = 750分
。说明:
除海南省(900分)、上海市(660分)等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采用“3+1+2”模式,总分750分。- 选考科目采用“3+3”模式(6选3)的省份,总分计算方式略有不同,但总成绩仍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