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考总分是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按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选择1门,满分100分,按卷面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计入总成绩(30分赋分起点,1分1档)。
物理或历史,选择1门,满分100分,按卷面分计入总成绩。 - 再选科目
总分计算方式:
普通类(物理/历史)考生总成绩 = 语数外450分 + 首选科目100分 + 再选科目2×100分(等级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