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教育局规定,初中转学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转学流程
- 学生或家长需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班主任或学校行政审核并开具转学联系单。
- 与目标学校联系确认接收意向及时间,目标学校需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公章。
教育局审批
- 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户籍证、居住证明等)到本区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转学证明
- 审批通过后,到原就读学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完成学籍异动手续。
学籍系统操作
-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转接申请,转出学校同步完成档案移交,确保学籍信息同步更新。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居住证明(非本地户籍需居住证)。 学籍材料
其他材料: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原就读学校同意证明(如工作调动证明)。
三、注意事项
省内转学:需经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出学校需在1个月内完成档案移交。
跨省转学:需提供转出学校转学意见、目标学校接收证明及异地户籍证明。
特殊情况:如因父母工作调动等正当理由,可提前与学校沟通协调。
建议办理前通过六盘水市教育局官网或学校教务处核实最新政策,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