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高考总分是750分,由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外语含听力考试3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100分(原始分计入)。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门100分(采用等级赋分计入)。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100分(原始分计入)。 - 再选科目
总分计算方式:统考科目总分30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 750分。